為落實照顧本市末期病人,由住家附近之醫院或診所醫師以及居家護理人員就近提供安寧照護服務,讓末期病人有尊嚴之善終,在地老化尊嚴走完人生最後旅程。
一、服務對象
- 設籍本市並實際居住者,居住場所可為家中或機構(護理之家、安養機構)。
- 癌症末期病患、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及10類疾病病患(失智症、其他腦變質、心臟衰竭、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急性腎衰竭、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末期衰弱老人)或經2位醫師認定有安寧照護需求者。
- 已填寫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由家屬填寫「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二、服務內容
疼痛控制、身體照護、舒適護理、家屬照顧指導、病患及家屬心理社會及靈性諮詢、善終準備及哀傷輔導。
三、申請流程
民眾可於醫院(出院準備小組)、基層醫療機構、衛生所、安養護機構諮詢,或逕洽本市安寧療護服務單位申請(詳見本市安寧療護資源一覽表)。
四、諮詢窗口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03)334-0935分機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