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看護工申審服務」標準作業程序.pdf、「僱用看護工申審服務」流程說明.pdf、「僱用看護工申審服務」流程圖.pdf
1.⾄醫院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A類):
被看護者可⾄「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進⾏⾝體診斷評估,由醫院協助填寫傳遞單並將整份評估表掛號郵寄⾄桃園市政府衛⽣局。
2.多元認定免經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專業評估(D、E、J、K、F、M、G、H、N、P類):
請攜帶相關文件至桃園市政府衛⽣局提出申請,申辦地點「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樓櫃台」,可致電03-3379995詢問。
到宅評估對象:實際居住在本市,可向直轄市、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醫療機構到宅評估。如您需申請服務請電洽長期照護科承辦人吳小姐(03-3340935分機2723)。
諮詢專線:03-3379995
傳 真:03-3321338
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專線:02-89956000
勞動部移工案件申辦進度查詢系統
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