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身心障礙者之保健醫療服務,考量各類身心障礙者之需要,提供醫療復健及輔具服務,以協助其克服生理機能障礙,促進生活自理能力。
設籍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規定。
凡符合法規規定者,由申請人檢具申請書暨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公所初審資料無誤後核轉衛生局審核,衛生局審核後書面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atonline.sfaa.gov.tw),歡迎民眾運用線上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