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型失智症專屬時段服務補助】
▌申請對象:符合獨立空間與專責人力配置之本市失智據點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止(本項採評選方式辦理)
▌辦理內容:
設置固定專屬服務時段,提供包含「功能導向課程」(如:數位學習、生活重建、社會參與)之照護服務
▌計畫期程:
115年5月1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經費用罄將提前停止受理)
▌補助額度:擇優補助1家單位,年度補助經費最高30萬元
▌申請與審查流程:
- 提交規劃:欲申請單位請於115年4月15日前,檢具專屬時段服務執行規劃書(附件7)函送本局
- 委員審查:本案採評選方式,由專家委員進行審查,擇優補助1家單位
- 核定公告:經審查通過後,本局將發函通知核定結果
▌請領補助應備文件:
▶第一期款 (核定後撥付50%)
- 核定公文影本
- 專屬時段服務計畫書(須為經本局審定之最終版本)
- 第一期款領據(附件8)
▶第二期款 (依計畫執行成效核實撥付)
- 年度成果報告(附件9)
- 第二期款領據(附件8)
▌收件資訊: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長期照護科 林小姐收)
截止日:115年12月10日(郵戳為憑)
※相關辦理內容請詳見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