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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長期照護科

115年度潛在失智症個案追蹤管理補助計畫

計畫期程: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5日止(經費用罄將提前停止受理)

 

【民眾完成失智症診斷及照護補助】

補助對象:本市市民(115年度首度確診失智症)

補助金額:一次性補助新臺幣3,000元 

申請條件:

  1. 取得失智症診斷證明書(須載明CDR分數)
  2. 至本市失智據點,登錄系統打卡並參與至少1次課程或活動

應備文件:

  1. 補助領據(附件2)
  2. 個案診斷證明書影本 (含CDR分數)
  3. 據點服務或課程參與佐證資料

申請辦法:由失智據點彙整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

收件資訊: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長期照護科 林小姐收)

截止日:115年12月5日(郵戳為憑)

連絡電話:(03)334-0935#2713 林小姐

檢附:115年桃園市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及共照中心一覽表請點此

失智症10大警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