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潛在失智症個案追蹤管理補助計畫
計畫期程: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5日止(經費用罄將提前停止受理)
【民眾完成失智症診斷及照護補助】
補助對象:本市市民(115年度首度確診失智症)
補助金額:一次性補助新臺幣3,000元
申請條件:
- 取得失智症診斷證明書(須載明CDR分數)
- 至本市失智據點,登錄系統打卡並參與至少1次課程或活動
應備文件:
- 補助領據(附件2)
- 個案診斷證明書影本 (含CDR分數)
- 據點服務或課程參與佐證資料
申請辦法:由失智據點彙整資料向本局提出申請
收件資訊: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長期照護科 林小姐收)
截止日:115年12月5日(郵戳為憑)
連絡電話:(03)334-0935#2713 林小姐
檢附:115年桃園市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及共照中心一覽表(請點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