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長照給付及支付特約服務單位申報今(108)年9月至12月費用之時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說明:鑑於長照2.0服務支付審核系統(以下稱支審系統)於今(108)年10月1日上線,考量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同步配合支審系統修改申報費用方式與流程,為利特約服務單位熟悉操作申報費用之相關資訊系統作業流程,爰108年9月至12月之服務費用不受「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第九點應於次月10日前提出服務費用申報之規定,相關訊息請周知所轄特約服務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