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108年1月30日受審單位於會議當日前1個工作日將簡報電子檔E-mail給本局聯絡人劉乃慈小姐(10034994@mail.tycg.gov.tw),並自行影印簡報10份於會議當日提供委員參閱。二、請108年1月30日受審單位於單位審查時間前30分鐘到場進行報到工作,並繳交紙本10份簡報檔。三、檢附108年1月30日新A單位審查會議時程表。四、未於108年1月30日審查之單位將於農曆新年後審查,審查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