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勞動合作社投入長照服務,衛生福利部公告勞動合作社適用之營業稅制及勞動相關法令(詳如衛部顧字第1071961674號函)略以,勞動合作社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設立長照機構並提供長照服務,就該服務免徵營業稅;有關勞動合作社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1節,依台內團字第1060430273號函及勞動關2字第1060127960號函說明略以,勞動合作社具有組織特性,與社員原則上無從屬性,而勞動合作社對外履行勞務契約之過程中,與社員仍有形成僱傭關係之可能,有關僱傭關係之判定標準,請依勞保2字第0980006307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