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府社會局函轉衛生福利部說明「有關動力式輪椅(電動輪椅)及醫療用電動代步器(電動代 步車)進入公共設施室內場所原則」,所屬機關(單位)或公共設施場所營運配合辦理

  • 發布單位:長期照護科
  • 資料提供單位:衛生局